“要加强煤电互保,努力提高省内电煤合同兑现率。继续坚持‘省内煤保省内电、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原则……”6月8日,山东省副省长张超超在2013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省内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内电煤合同,认真抓好省内电煤调运,及时结算煤款,确保省内电煤合同足额兑现。他强调,“煤电双方要相互支持,巩固和发展好长期协作关系”。
这被外界视为继河南省之后第二家省级层面上煤炭救市的自保举措。合同煤兑现率检查时机微妙不仅于此。6月14日,微博上热传一条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拟启动对今年5.76亿吨备案合同煤 (相当于以前的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检查。透露该消息的微博博主“柳下渔翁”对此评论:“此举乃国家层面的‘煤电互保’,目的非常明显,提高中长协合同煤的兑现率,为煤企解困!”在业内人士看来,兑现率检查尽管往年也有,仿佛是例行公事,但在今年煤市不振的微妙情形下,却极有可能是“动真格的”。对此,中国煤炭资源网煤焦行业分析师王旭峰认为,可以预见,有了这次兑现率检查,地方政府已经没有必要再出台类似措施了,照此执行就可以。山雨欲来风满楼。
此前,河南省政府于5月初实行“发电机组采购本省电煤量和发电量挂钩”政策,要求发电企业优先使用本省煤炭,同时根据发电单位基础电量占全省比例分摊确定基数,如果超基数采购1万吨省内原煤,则奖励1000万千瓦时基础电量;反之则扣罚1200万千瓦时基础电量。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内多家发电企业,得到的答复是,对一些之前使用省内煤炭较多的电力企业来说,这一鼓励措施可能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对于其他电厂来说,就很不划算。
另有分析人士表示,两相比较,兑现率检查似乎只是侧重于市场信誉层面,但鉴于在煤市黄金十年期间煤炭企业的兑现率才50%左右,因而很难说不是煤电互保的一个变相版本。“我们没有出台强制措施”河南省政府此举引起业界较大反响。此后有报道称,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等省份也在酝酿出台鼓励发电企业使用本地煤炭的政策但据本报记者了解,真正采取措施的只有上面提到的山东省。而山东省的举措也与河南的大不相同。山东省经信委煤电油气运保障办公室主任史玉明对《中国电力报》记者表示,国家在今年年初已经明确表示要放开电煤市场,政府不能过多干预,因而,山东省要求煤电互保其实是倡导性质的。史玉明说,山东是耗煤大省,去年用煤量在3.3亿吨左右,而省内产煤量仅1.5亿吨左右。今年,山东省内的电煤合同签约量为2049万吨,同比增加119万吨,而且都是有量有价的,因而抓好执行层面的问题就可以了。史玉明坦陈,电力企业往年也亏损得厉害,今年情况好些,但是煤价下降之后,由于需求不振,因而发电量上不去,压力很大;而煤炭企业尤其是老煤矿今年更是艰难,利润下滑很严重故而,他理解电力企业选择外省煤或者进口煤的难处,也理解煤炭企业的不容易。史玉明说,目前山东省内的个别煤矿(煤种)的煤价可能存在倒挂现象,比外省高些,但由于外省煤炭还存在运费问题,因而价格上整体上相差不多。“基于上述情况,山东省政府就出台引导政策,引导企业兑现合同,一方面可以帮助煤炭企业;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双方的战略合作。我们没有出台强制措施。”史玉明说。这从记者对山东省部分电力企业的了解中得到了印证。某电力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山东省超过70%的电煤供应都依赖于外省,省内电煤供应比例不到五分之一,而且山东省政府仅仅是倡导建议,并无类似河南省的奖罚措施,因而理论上对电力企业不会造成大的影响。这位人士说:“还是应该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