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日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安全费用宣贯会议上获悉:自2004年实行煤炭企业安全费用政策至2011年底,我国26个产煤省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累计提取安全费用2474.76亿元,累计使用安全费用2120.07亿元,国有煤企长期积累的安全生产欠账得到基本解决,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成效显著。据统计,2003年前,全国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就达689亿元。安全投入少,安全装备尤显不足,许多安全装备、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换或维护,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矿难频发。国家安监总局财务司司长李书清指出,安全费用政策实施以来,各企业逐步提高提取标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历史欠账基本解决。
据了解,利用提取的安全费用,我国煤矿“一通三防”水平明显提升,煤矿对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灭火、矿井防治水和综合防尘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改造,仅国有煤企就累计投入安全费用954.59亿元。煤矿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各煤矿对矿井机电设备设施、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改造,仅国有煤企就累计投入安全费用574.32亿元,对老化、超期服役设备进行了更新、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