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与往年相比,这个速度有点低。我国调低经济增长速度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更加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展社会事业。今年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9.6%,显然超过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的目标。虽然发展是硬道理,较高的增长速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问题是,如果这种高速度背后是以高耗能企业的扩产复产为支撑,不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进行,而且还导致了全社会电力需求的极度旺盛,加重了电力紧张局面,那这种发展方式就需要反省。从电力供给的角度来看,虽然我国一直保持着较快的装机速度,并且适度超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但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缺电的问题却从来没有根本解决,虽然这其中有电煤矛盾、电源结构不合理、装机分布不均匀、输电能力不足等多种原因,但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片面追求速度,让高耗能产业特别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从而导致电力需求极度旺盛,以致电力供不应求也是重要原因。
找准了这个原因,解决缺电问题便可以对症下药。在行政手段上,对高耗能产业有保有压,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电力保障,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限电,同时,运用经济手段,在对高耗能产业实行错峰让电的同时,采取某些措施,如阶梯电价甚至是实施惩罚性电价等方式来遏制高耗能产业不合理的用电需求,这也不失为好的应对之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其一,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努力已进行了多年,从目前情况看,成绩并不理想,通过对高耗能产业进行限电、错峰让电和惩罚措施,不仅有利于遏制用电大户的用电需求,也让企业从利益攸关中意识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从而想方设法在这方面找寻出路。其二,有利于我国节能减排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的实现。今年初,我国政府公布了“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就开始对高耗能企业实行限电、错峰让电和惩罚措施,可以避免出现“十一五”末期为达节能减排目标,对一些企业进行“简单限电”的做法,早早动手,完成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