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悉,中国将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加快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形成客观反映资源稀缺性和供需关系的价格机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份报告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针对健全节能市场机制问题,除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之外,报告还提出了其他六项举措:一是完善财政激励政策;二是健全税收政策;三是强化金融支持;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五是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六是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力度